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飞灰填埋场-飞灰应急填埋库区工程施工

2018-03-21


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飞灰填埋场-飞灰应急填埋库区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 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孙抚军 电话:13883457958

传 真: /




代理机构: 绍兴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联系人: 黄惠惠 电话: 0575-88629701、13819581244

传 真: 0575-88629702

备案单位: (盖章)

备案经办人:

备案日期: 2018


目 录


前附表 ………………………………………………………………(4)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5)

一、总 则………………………………………………………(5)

二、招标文件…………………………………………………… (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8)

五、招标会议…………………………………………………… (9)

六、评 标……………………………………………………… (11)

七、定 标……………………………………………………… (12)

八、授予合同…………………………………………………… (12)

第二章 合同主要协议条款………………………………………(13)

一、工 期……………………………………………………… (13)

二、质量与验收………………………………………………… (14)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14)

四、材料和设备供应……………………………………………(15)

五、设计变更……………………………………………………(16)

六、竣工结算……………………………………………………(16)

七、其 它………………………………………………………(16)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 (17)

一、现场自然条件………………………………………………(17)

二、现场施工条件………………………………………………(17)

三、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17)

四、图 纸……………………………………………………… (17)

第四章 投标文件(附表)…………………………………………(19)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1

工程

综合

说明

工程名称(全称):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飞灰填埋场-飞灰应急填埋库区工程

建设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工期:20 日历天

工程类别:市政工程三类

工程造价:约80万元

2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不采用书面形式)

6

工程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7

评标方法及标准:造价下浮率计分法,下浮幅度为2%~10%。

8

投标文件有效期: 3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

交易保证金数额:1万元,采用现金形式于开标现场递交。

10

书面提疑时间: 2018 3 22 10 00

提疑函递交地点:绍兴市胜利东路392号阳光大厦1303室;

传真:0575-88629702;

1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1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绍兴市胜利东路392号阳光大厦1303室 绍兴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 3 25 09 00 分至 09 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3 25 09 30

14

招标会议时间: 2018 3 25 09 30

地点:绍兴市胜利东路392号阳光大厦1303室 绍兴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5

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按照《绍兴市建筑工程担保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数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一)工程说明

本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

(二)招标范围:飞灰应急填埋库区(占地约3300m2)。

(三)招标方式

1、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投标人。

招标人在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信息公告,潜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发布的信息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绍兴市胜利东路392号阳光大厦1303室绍兴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部报名,并向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B证、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2、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不采用书面形式),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的潜在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重新发布信息,重新组织招标。

(四)工程要求

1、本工程质量要求及施工中须遵循的技术规范:质量要求合格,按现行的工程验收评定标准和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

2、除非招标人另有要求,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国家规范和标准施工,未提到的其他规范和标准,只要与本工程有关,中标人都必须遵照执行。

(五)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

(六)投标文件有效期

3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七)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购买招标文件,应支付成本费 200 元,以上费用不退还。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由前附表、投标须知、主要合同协议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公告信息、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投标函、辅助资料等组成。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在招标会议时被招标人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截止日期,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汇总后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同时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招标人可以用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书时把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按规定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


(四)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1、投标人需要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书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可事先和招标人联系,由招标人指定时间踏勘现场,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工程预算标底书和施工图中存在的疑问,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送达或传真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汇总后,统一书面答复。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4、招标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五)标底的编制

1、本招标工程造价编制依据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7-2013)、《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10年基期价格》(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2、费用计取:1、本工程费用计取采用(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费率的调整按【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和【浙建发[2016]144号文件】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计取;工程类别按: 市政给排水工程三类中限计取。2、施工组织措施费按【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执行,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中限计取,工程定位复测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按中限计取,其余施工组织措施费标底中均不考虑,以后不再增加该类费用。请投标单位投标时自行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3、税金执行浙建站定〔2016〕54号文件,按税前造价11%计取 。4、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未包含在标底报价内,具体按绍县政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执行。

3、所选用材料的计价依据:按2017年第12期《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除税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参照近期《浙江造价管理信息》除税信息价。

4、人工单价:按2017年12月份的《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公布的人工信息价进行补差,进入综合单价,差价部分仅计取税金。

4、本标底的计价方式:工程采用2013综合单价(国标)方式进行计价。

5、其他不详之处见预算书。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内容:封面、附件一至附件七。

(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附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三)交易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中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此交易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根据投标人的选择,交易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交易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

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5、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退还(不计息)。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 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②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

③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要求装订成册。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印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包封都应写明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印鉴。

3、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的,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截止送达及时限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在按规定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时,按延长后新的招标会议截止日期确定。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招标会议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在招标会议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

3、在招标会议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规定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期间内,投标单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招 标 会 议

(一)招标会议程序

1、投标人及有关单位签到;

2、招标人宣布招标会议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及人员;

3、检查或公证投标人标书的密封情况和送达时效;

4、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载明的要求对投标人证件进行核验;

5、启封投标文件,宣布各投标单位的报价;

6、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7、投标人代表对招标会议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二)招标会议基本要求

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按规定延长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招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随带有效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B证参加招标会议。上述证件均需原件。

2、招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并邀请与招标会议有关的人员等参加。

3、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的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不论是否已在投标文件中递交,开标时均应另行单独随带。

4、投标人招标会议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与招标会议时提交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项目负责人二者必须一致,否则作废标论处。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行为无效:

1、未按规定在招标会议召开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3、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条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要求的;

5、其报价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有效报价范围内的;

6、未按规定递交交易保证金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实质性响应条件的。

(四)投标书鉴定和公布

当众宣读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以及投标主要内容。

(五)唱标

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六)招标记录

招标会议全过程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代表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 标

(一)评标组织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及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

(二)评标办法

1、除废标以外的有效报价中,在所有有效报价中以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按从低到高的原则确定二名备选中标候选人;

2、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经审核后的业主参考标底价801140的报价。

3、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4、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不再进行商务标评分。

5、定标方式:在所有有效报价中以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按从低到高的原则确定二名备选中标候选人;

6、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栏中予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申请核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标人方可确定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

7、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定 标

定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最高分中标,由招标人当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按规定公示3天,无异议的,方可发中标通知书。如在公示期间,发现有投标单位进行投诉,该投标单位应对异议和质疑举证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八、授予合同

(一)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经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备案后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主要附件。

(二)合同签订

投标人应在中标确认后10天内与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违约,没收交易保证金。


第二章 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涉及投标人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工 期

(一)工期要求

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

(二)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2、不可抗力;

3、非乙方的过失或造成的。

(三)工期履约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工的,均视为违约,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金每日500元,超过10日后,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金每日1000元。

二、质量与验收

(一)质量标准

乙方应按现行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 合格

(二)工程质量等级

乙方中标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

要求合格等级未达到的,违约金按双倍质量履约保证金计算,并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达到要求质量目标。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工程的合同价根据乙方中标价确定,采用约定范围内固定总价的方式承包,工程量不作调整。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1、设计变更、重大现场技术措施等经招标人确认的联系单(无论何种变更,均应按甲方要求在变更项目发生前提交变更申请,批准后才能进行变更施工,否则变更引起的合同工程量减少则按实计量,增加则按原合同工程量计量,合同价款也按此办理);

2、国家调价政策文件;

3、不可抗力发生;

4、新增及变更项目单价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招标人已将部分可能会发生变更的项目按照标底统一编制口径列入编制说明内,已列入的变更项目按招标文件执行,未列入的项目如发生则按以下条款进行变更。

(1)、投标书已有项目单价的,按投标书中确定的综合单价;投标书无该项目单价,但有与该项目类似的子目,参照该子目单价;

(2)、新增及变更项目投标书中既无该项目单价,又无类似子目,但可套定额的,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招标人标底编制依据执行,并按结算下浮率下浮。

(3)、新增及变更项目没有投标单价和信息价,且无定额可套用,按照招标人签证价结算,不下浮。

(三)不可抗力发生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抗力产生的施工场地清理和返工,费用协商解决。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完成至工程量的50%,付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7.5%;剩余2.5%质量保证金在满1年后付清。

四、材料和设备供应

(一)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

甲方未按照条款约定的材料及设备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供应材料设备,所应承担的责任是: /

(二)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材料由监理和招标人看样确认后乙方自行采购,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为原则。

特殊要求:

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返工损失和工期、质量的违约责任 。

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经认证许可,并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五、设计变更

当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应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联系单,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实施。变更费用不计。

六、其 它

1、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在甲方三次书面通知后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2、中标项目负责人一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到位率不得低于90%。到位率以每周为一个计算周期,通过甲方抽检等方式统计计算,乙方承诺的到位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支付违约金1000元,依次类推。降低十个百分点项目负责人将被扣除工程结算款1%(当天在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视为当天到位)。项目负责人开会缺席的,每缺席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以上均用现金支付或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3、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在甲方三次书面通知后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4、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合法生产的货物和服务,并能确保在中标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及时交付。

5、本工程保修期1年。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一、现场自然条件

(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震烈度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

绍兴地区常规自然条件。


二、现场施工条件

(包括: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施工用水、电及有关勘探资料等) 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


三、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


四、图 纸

甲方提供施工图全套,未经同意不得外借,未中标者需退还。乙方竣工后提供完整工程资料(具体提供数量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第四章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一)

3、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4、投标承诺书(附件三)

5、投标函(附件四)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飞灰填埋场-飞灰应急填埋库区施工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 标 承 诺 书

致: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

根据贵公司 日发布的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飞灰填埋场-飞灰应急填埋库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现决定参加 项目的投标,我 (法定代表人),委托 (投标人全称) (职务) (姓名),作为全权代表,在此做如下法律承诺:

1、严格遵守《合同法》中的一切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2、投标文件的内容真实可靠。

3、如果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贵公司签订合同书,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愿承担违约责任。

4、同意此次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5、同意向招标人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资料。

6、对业主提供的标底表示认可,无任何异议。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有效期内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

8、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不低于 90%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联络请函、电下列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 标 函

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飞灰填埋场-飞灰应急填埋库区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造价下浮(大写)百分之 小写 %),约定范围内总价 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施工,工期20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附:

投标报价书写规范说明


一、投标文件中报价(包括下浮率,下同)填写要求为大写的,应用中文(中文大、小写均可)书写,数值表述清晰即可,但不得出现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或者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填写要求为小写的或者不作要求的,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和数学符号(如“.”、“%”等)书写,不得出现中文或其他文字。不满足以上书写规范要求或者未填写的,相应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有多处报价的,出现报价不一致时,按以下办法处理:

(1)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大写或者小写书写不规范的,或未填写的按第“一”条处理);

(2)有二个及以上大写报价且数值大小有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

(3)无大写报价的,但有二个以上小写报价且数值大小有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